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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符兄是个近三十的男人,真名叫阿恒,穿着西装,戴着眼睛不苟言笑,让林茉之非常紧张。他们就着稿子和专栏的问题聊了很久,最后成功敲定,虽然稿费不是很多,但林茉之完全不介意。

谈话接近尾声时,林茉之踌躇着开口:“那个……苏琛他,是不是不常来出版社?”

阿恒点头:“当然啦,苏琛他写稿挺忙的。但其实他喜欢去各个地方旅行,老是懒的写稿子。我们每次来公司都能看到他的责编在发疯。”

“那他最近……也在外地吗?”

“没有啊,他最近不是在这里签售吗?这阵子应该会歇着吧。”阿恒意味深长地看了林茉之一眼,“你也是苏琛的粉丝?”

林茉之立即涨红了脸,搔搔头,没有回答,拎起包朝阿恒道别后就往外走。

她低头快走,根本没有预料到会撞到人。等意识到的时候对方手上的咖啡被她撞得洒了一地,有一些还沾到了各自的衣服上。她的包也落在了地上。

林茉之顾不上捡包,顿时低着头手软脚软地道歉,抬起眼的时候,一个晴天霹雳。

苏琛微微皱着眉,但嘴角温和地勾起,朝她摆摆手:“没事。”

他全然陌生地看着她,完全忘记了,昨天她是第一个让他签名的那个林茉之。

但此时不宜伤春悲秋,林茉之咬了咬牙,五脏六腑都绞在一起。脑中有一个小人儿呼啦呼啦地扇着恶魔的翅膀,大骂她你这个笨手笨脚的蠢货。

“我……对不起,对不起。”

她只是机械地重复着这句话,脸色刷白。

她低着头不敢看苏琛的表情,却突然看到苏琛弯下腰,骨节分明的手轻轻地把她的包提起来,挂到她肩上。

“真的没事。”

他笑着,端着咖啡杯越过她向里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