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米此时非常急躁,他的进攻看似凶猛,可却好像打在了棉花上一样,这个中国小鬼身手轻盈得很,总是能借着他力道躲开并发起反攻,而且在他换成左手持枪后,无论是速度还是射击精准上都提升了一大截。

迟喻借着萨米扬枪的力道撑住他的肩膀,一个空翻从萨米的头顶翻过,双手同时瞄准他的头部两侧连开两枪。

“啪、啪!”

左手打出的子弹明显更早一些,萨米是美国第一的皇家军团出身,身体素质也已经相当强悍,如此千钧一发之际居然侧头躲过了两枚子弹。

他也终于看出了端倪,“你是左利手!”

银晃晃的枪口指着他,迟喻笑笑,“眼力不错嘛。”

迟喻的两把枪分别是银色的沙漠之鹰和黑色的格洛克17式,格洛克虽然轻便,可威力并不如沙鹰。非致命点格洛克需要7枪,而沙鹰最多3枪,点射威力甚至超过了M4。

显然,沙鹰才是他的主武器。而迟喻之前一直用右手持握也并非是为了隐藏实力,林熙和想,应该是为了打节奏差。

格洛克和沙漠之鹰是从重量到射击手感都有着强烈反差的两把枪,沙鹰手感重,爆发力强,格洛克则是以轻便著称。如果刚刚用过格洛克再使用沙鹰,会被它强大的后坐力搞得肌肉紧绷,而如果刚使用过沙鹰再拿起格洛克,则会觉得枪口太飘,被诡异的弹道搞得晕头转向。

这种情况对于持枪者来说一样,对于敌人来说也一样。

迟喻显然经常用换手的方式来保持对两把不同的枪的手感,他能在一瞬间就适应两把枪,可敌人却做不到。单单是将注意力从敌人的右手转移到左手就已经需要时刻提醒自己了,何况迟喻左手打出的子弹速度更快、精度更高,在有制退器的情况下,这种节奏差更是扩大到了极致!

林熙和没想到,迟喻看上去像是用蛮力在打,射击准头也不太行,可细看之下却很有战术。

萨米现在就显然适应不过来。

“都是小把戏!”

他怒起一声,架起枪瞄准迟喻,他有夜视镜在,对迟喻的动作看得非常清楚,而迟喻的夜视能力偏差,动作明显比在地面慢了一截。

他跳到集装箱上,萨米的炮火接踵而至,他借力踩向墙面纵身一跃,居然单手抓住了屋顶的水管!

停车场2层的举架足有3、4米高,下面又是水泥地,掉下来相当于从二层跳楼,可他艺高人胆大,在萨米的枪口还没转回来之前便跳到了他旁边的货车车厢上,就地一滚扑到萨米身上,枪口对准他的头盔——“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