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胜诉!胜诉!

被告的辩护律师开始便后退了一步,他们没有争辩说自己一方没错,而是说王博签了钓鱼合同,就等待公路施工然后起诉他们,这样投资已经出去了,他们只能赔钱,总不能停工吧?

确实,现在八号公路落日路段修建半个多月了,几乎全境已经打通,工程投资达到两千万纽币,新西兰政府不可能中止工程的。

这样老王冤枉了,他刚要说话,穆勒律师瞪了他一眼不允许他开口,只是坚持起初的论点和论据,控诉承建八号公路的陆上交通管理局利用信息不对等的优势来欺侮新移民。

老王奇怪,其实驳斥被告律师并不难,他干嘛要设计钓鱼合同?这条公路是和他双赢的,没有八号公路落日镇路段,那他的镇子根本发展不起来。

经过四十五分钟的申诉和听证阶段,法官宣布暂时休庭,十二位陪审员离开法庭进行预审,半小时后宣布审判结果。

这等于是休息时间,王博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穆勒律师,律师道:“果然,我就猜到了你会这么说,你不能这么说,否则法官会主观上偏向我们的对手。”

他顿了顿,解释道:“因为,既然这条公路的建设对你是有利可图的,你就不能坚持陆上交通管理局破坏了你的利益。现在,你和交管局是使用关系,一旦你承认可以获益,那就是合作关系!”

老王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暗暗后怕幸亏自己没有自作聪明,先前被告律师就曾经想证明这份合同是合作合同而不是使用合同,他差点不打自招。

二十分钟后,法官和陪审员回归,最终宣布结果:“在上帝的注视下,本庭倾听了原被告双方的申诉、经过多方取证、参考陪审团意见后作出如下判决!”

“原告方落日镇地产拥有人王博胜诉,判定新西兰陆上交通管理局败诉,第一次所签订合同为非法合同!”

“阿门!”

木槌落下,盖棺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