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三章 唱歌吧,老爹

这是路天退出歌坛后第一次唱歌。

曾经台下的是上万疯狂的歌迷,现在只有一个刚长大的大男孩。

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曲罢,隔了良久,路小苏才开口道:“爸,回来唱歌吧。”

“小苏总监,早。”

面对天方娱乐的一声声招呼声,路小苏都是笑着点头,没有丝毫少东家的架子。

理所当然,老爹刚刚拒绝了他。

路小苏在心中不免嘟囔了几句。

小时候,他经常在路天的房间里看到一堆a4纸团,有几次他好奇地捡起来看了看,里面全是一些话,好似写完后不满意,亦或者是觉得自己不该写这种东西,全部都被黑笔划掉了。

那个时候的路小苏还觉得很好笑,一个开出租车的,难不成还自己偷偷写诗?

现在他知道了,那哪里是诗啊,是路天忍不住手痒,写下来的一句句歌词。

这个退出歌坛的男人,偶尔还是会怀念的吧,偶尔还是会忍不住和年轻时候一样,坐在桌子前面进行创作的吧。

十几二十年前的歌手,和地球上老一辈的歌星差不多,经常会有退出歌坛的现象发生,然后过个几年又开一场复出演唱会,重回歌坛。

路天离开歌坛太久了,哪怕重回歌坛,也很难再有以往的风光,更何况天方娱乐现在也根本不缺钱,也不缺人气歌手。

只是路小苏始终觉得这个瘸子还是想唱歌的。

嗓子嘶哑,唱不了高音了,又有什么关系呢?

路小苏一样能给他写出适合的歌。

由于记忆融合的缘故,很多路小苏小时候发生的事情他也记得一清二楚,他还记得那会儿一个废弃纸团被笔划得稀烂,里面写的歌词已经看不清了,但歌名隐约还是能认出来,歌名叫《凡人》。

这个歌名给了路小苏灵感,或许可以在《凡人》的基础上修改一下。

所以他没有多劝,而是给了老爹两张纸,上面写着一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