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 22 章

从那以后,就只敢给他喂些煮得稀烂的米粥,就那么连着喂了一个多月。

那时他的身体虚弱极了,常常吐血、浑身冰冷,孤单又害怕,本是人生无望,可却有人将他捡回家,替他用温水擦拭干净脏污的身子,轻声跟他说:“别怕。”

黑暗寒冷的十几年里,从未有人对他说过的温柔话语。

少年昏昏沉沉,未曾看清那人样子,心已沦陷。

后来,身体渐渐好起来。

慕容望舒是医者,可穷人街坊来看病诊脉,他总是不忍问他们要钱。因而收入也少,家徒四壁,常常两人一天只能吃上馒头咸菜。

对于日常挨饿的少年来说,每天能吃饱的日子,就已是非常有滋有味了。

偶尔望舒赚了一点钱回来,还会给他买上一颗热热的烤地瓜,两人一起分吃,甜甜的。

从来没有人待他那么好过。

那个时候他还不叫傅朱赢,人们只叫他“小瘸子”。他从记事起就残着一条腿,性子却极为倔强不服输,街头巷尾都知道小瘸子虽然瘸但又凶又野,敢嘲弄他绝对会不要命地打回来。

他那么差的脾气,生人勿近,也没朋友。

直到慕容望舒出现,才第一次学会了真心的笑。

那些日子,一个瘸子一个丑人旁若无人走在街上,总会有人投来异样的目光。

他并不在乎,因那个人是他凄然人生中少有的一丝甜。他也曾以为,两人会相携一生。

只是,后来啊……

“小不点,我的疤痕是去不掉了,但你的腿或许还有救。”

“可能要受一些苦……疼就咬我。”

也许打从一开始,他就不该帮他治腿。

就只让他做一个又丑又残的小乞丐,卑微知足。

而不是赚了银两就想方设法给他买好吃的,拿出压箱底的积蓄替他换上整洁的衣服,全心全意宠爱他,让他第一次尝到了好好当人的滋味。

更不该让他这么一个十几年的肮脏街头小乞丐突然清洗干净,露出一张俊美的脸,和下眼睑那颗小小的红痣。

别人有了好东西,都是偷偷藏起来。

他却是毫无私心地替他开心,似乎从未想过要占有他。

“小不点终于能走了?真好。”

“小不点这般真好看。”

“多吃一些。”

直到一天,他拉住那人的手,涩然垂眸,说他想一辈子跟他在一起。那个人的眼中才缓缓出现了带着期待、不信,受宠若惊与小心翼翼。

“当真?”

他那么认真的看着他,生怕他下一刻反悔。

少年点头。

那人就又笑了,笑得真诚羞涩又开心。

日子就这样贫穷而温馨地继续,一日,望舒的医术在当地出了些名气,被叫去给名门玄氏的玄瑷小公子看病。

病愈之后,老爷大喜,无论如何要在府上设酒宴招待。

那日已经不瘸了的小瘸子,第一次穿丝质的衣服,作为贵客被带着一起登门。席间,娇美乖巧的玄瑷一直愣愣盯着他看,视线交触,小公子低头羞红了脸。

他亦盯着玄瑷,状若着迷一直看。

……

望舒默默看在眼里。

那日他喝得多了一些,回去后蜷缩着,有些难过地喃喃:“我纵然,别的都可以努力学,但确实生不成那样子……”

他不知道,小瘸子看到的并非玄瑷美貌。

而是他背后的朱门大户、亭台楼阁、富贵逼人、气象万千。

小瘸子一辈子,是穷怕了也饿怕了。

玄府的山珍海味后,从此窝头和咸菜索然无味。

再后来发生的事,他承认是不光彩。也是他自己下定决心,为权势富贵背弃诺言,也埋藏了真心,借着高门垂爱一路咬牙前行、节节高升。

虽然午夜梦回,常被心悸和胸口的钝痛蚕食。

他曾爱过一人,那人真诚善良,残缺而脆弱。即便绷带缠身内敛又自卑,也是世上最好,独一无二。

……若他能有玄瑷一般的滔天富贵,该多好。

原本事情应该如此就罢了。

他这一生负了一个人,灭了此生唯一的真心。

但不后悔。

他借着高门的关系一路得到贵族赏识,辛苦筹谋、平步青云,终于做到大将军,年纪轻轻到达了一个平民可以走到的人生顶途。

却不满足。

心底有什么空洞,欲壑难填。

尤其日日看着饮酒作乐、昏庸世袭的随州侯,心里极其厌恶,有些人生来不必任何努力,就能权霸一方。

后来,他奉命南征北战,路过东泽。

东泽与别处不同,遍地平民起义军,势力最大的纪散宜也非贵族,领地却超过一方州侯甚至有望逐鹿天下。

他无比心动。

权势,滔天的权势,似乎只剩这个才能抚慰他无尽的空虚。

他献祭了一颗真心。

余下的日子,得尽力拿到纪散宜那般的权势才抵得过。

再后来,他私底下多方打听纪散宜的发家史,却只打听出,他最初的地盘是从东泽一位叫做夏锦熏的州侯手里抢来的,只是具体怎么抢到,少有人知晓。

也是机缘巧合。

他从一个命不久矣的老伯处,听到了事情的真相。虽然那个故事恶俗得像狗血画本,是说夏锦熏曾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诱惑了在游历江湖的“月华城主”。

后来情人反目,夏锦熏的军队跟着月华城主一起,反杀了自己州侯。从此这片地盘归月华城主所有,那人又把它给了纪散宜。

江湖盛传,月华城主恋爱脑又舔。

有好东西,统统都给新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