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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软果然面露不舍,算上这次,他已经抛弃了咕咕两次,如果是个小孩的话,八成早恨毒了。

忍住喉咙的痛痒,坚持说道,“狗是最认家的……这里又不是家……”

沈顾顿住,眼眶瞬得泛出一丝红意。

唐软微咬了嘴唇,“吃完就走吧。”他还说不了太完整的话,之前与沈顾交流的那次,或许是因为太痛苦太憋屈,说起来即使再痛楚,也能强忍受着一吐为快。

现在不一样,以后也不一样,他对沈顾偏要惜字如金,他会更爱惜自己一点。

人虽然天生是自私的动物,但总会无限度地献出自己的第一次热情,一旦失败后,全世界都不如自己最重要。

沈顾的颊腮鼓了鼓,应该有反驳的字眼在龃龉,不过他是不敢吐露出一个字的,毕竟软软讨厌他的咄咄逼人,能在外面耍的威风,待回了家后多要三思而后行。

他说过要好好尊重软软的,必要身体力行。

与唐软在一起只是吃顿饭,也能令他在商场杀伐的心逐渐归于平和。

软软就像一颗神奇因子,轻松感染周围所有人的,令所有人愉悦安定。

即使现在软软叫他吃完走人,沈顾也有更好的拖延办法。

语气里带着耍赖说,“软软,你忘记了,屋外还坐着客人呢。”

狡猾!奸诈!混蛋!

唐软心里气呼呼骂他十几遍,依旧抬手收拾了耳鬓碎发,给林律师沏了一壶新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