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第38章

大白兔奶糖在口腔中化开,又香又甜的,姜果吃得津津有味,嘴角一抿,笑眼弯弯。

可没走几步,她忽然看见周斯儒掏了掏口袋,兜里掉出一块蓝色的手帕。

姜果连忙上前捡起:“等一等!”

周斯儒的唇角微微扬起,但停下脚步转身时,露出的表情又有些茫然:“怎么了?”

他垂眸,望着向自己跑来的姜果。

“你的手帕掉了。”姜果挥挥手中的手帕。

周斯儒惊讶地伸手接过,将手帕紧紧捏住,按压在胸口:“谢谢,我都没注意到!”他的表演丰富而有层次,但是说着话,姜果已经转身了,他便连忙上前一步,“这是我去世的奶奶留下的手帕,对我来说有很深的纪念价值,我平时都不舍得用,要是丢了,我心里肯定很难受。”

姜果听完这番话,同情道:“那你要收好了!”

太阳逐渐下山了,金黄色的阳光落在姜果的身上,小少女五官标致,脸上还有几分未脱的稚气。

现在的姜果不过十二岁,他记得,几年后,她会出落得愈发亭亭玉立,与她的妹妹一样,不管走到哪儿,都会惹来他人惊艳的目光。

上一世,他也是在十八岁那年来到凤林村的,当时他怨天怨地,恨透了这个偏僻贫穷的地方,巴不得尽早离开。那回忆之中,唯一让他觉得有几分乐趣的,大概就只剩下姜果了。

姜果是个单纯的女孩,有时候聪明,有时候却傻得可以,他们之间的相处很愉快,而她对他的爱慕,单纯却又炽热。

她的母亲很快就察觉到他们俩不对劲,奋力阻拦,姜家整天鸡飞狗跳。

原本周斯儒是懒得理会这么一个农妇的,怎料第二年高考结束之后没过多久,返城通知下来了,他说走就走,没有丝毫犹豫,可又不想让人觉得自己无情无义,便在走之前对姜果说,这一切不怪他,全怪她的母亲。

这样一来,姜果肯定会恨上她母亲,而他则毫无心理负担。

回城之后,周斯儒也没闲着,他参加高考,想要考上理想的大学。

可别说理想的大学了,就连大学的影子都见不着,他的成绩太一般了,怎么能在这么多考生之中脱颖而出?

后来,他娶妻生子,妻子泼辣市井,长相平平无奇,儿子也不让人省心,从小到大闯祸无数。他筋疲力尽,可作为家中的顶梁柱,却总是被推着前行。

原本日子就只是这样过下去,可谁知道,上辈子这么巧,他在四十岁那年见到了姜果。

三十四岁的她,美得光彩夺目,她穿着时髦的喇叭裤,说话时嘴角带着张扬肆意的笑。

姜果是星辰、是光芒,是众人眼中的焦点!

而他,却只是一个庸庸碌碌中年人而已。

周斯儒开始懊悔,他怪自己怎么能为了回城名额与她断了联系,当初她的眼中只有他,在七十年代,年少时纯粹的爱是很有可能走到最后的!

六十岁的时候,他在家里带孙子,心有不甘。那天,儿子儿媳在饭桌上看手机,让他给孙子喂饭,他喂着,忽然听见儿媳妇说起一个词——白富美。儿媳说现在的小伙子都很现实,知道找个白富美,不仅能少奋斗三十年,看着还赏心悦目。

他整个人都愣住了。

姜果漂亮白皙,家里还这么有钱,可不就是白富美吗?

周斯儒想不开,直到死在病床上的那一天,仍旧想不开。

他多希望上天能再给自己一次机会,与姜果白头偕老。

没想到一醒来,他就真的得到了这个机会!

周斯儒开心坏了,下乡的通知一来,他立马收拾包袱来凤林村,决定抱住姜果的大腿。

不单要抱姜果的大腿,他还要抱姜成、柚柚和善善的大腿,因为他们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特别好,并且在后世,每一个都很有出息。

“你叫什么名字?”周斯儒停下自己漫天的思绪,问道。

“我叫姜果。”她说。

“浆果?就像是小果子一样甜甜的。”周斯儒笑得温柔,抬起手,想揉揉姜果的头发。

她现在还小,他不会对她做什么,只要让爱意的种子在她的心底悄悄种下,以姜果敢爱敢恨的性子,一定会对他情根深种。

然而,他的手还没碰到姜果的脑袋,就见柚柚已经像个小肉球似的,加足马力冲过来。

他一时没有防备,被这圆滚滚的小团子撞得后退几步,一个踉跄,膝盖磕到石墩,“砰”一声摔在地上。

周斯儒还没回过神,就已经伸手捋了捋自己的头发,想要保持帅气的姿态。

“柚柚,你干什么呢!”姜成赶紧跑过来,将周斯儒扶起。

“啊——柚柚的小鞋子好滑,停不下来!”柚柚眨眨眼睛,一脸无辜地说。

周斯儒捂着自己的屁股,艰难地站起来。

柚柚已经用手扒拉着姜果的手臂:“姐姐走吧!”她边走,还边踮起脚尖,用大家都能听见的声音对姐姐说:“这个知青不是十八岁了吗?好弱哦!”

姜果“噗嗤”一笑,无比赞同:“好弱呀,摔了个狗吃屎!”

第一眼看着分明是个英俊的男知青,怎么会一撞就摔,这么狼狈呢?

太丢人啦!

望着她俩的背影,周斯儒的脸色微微一沉,但还是对姜成说:“没关系的,小孩子调皮而已。”

……

孟金玉紧赶慢赶的,只打算在林莉家待两天。

毕竟一天就要一块五的工钱,她就是再想挣钱,也不能让林知青破费太多。

几件小婴儿的爬服做好后,林莉特别满意,拉着江志鸿就来看。

“你先洗洗手!洗了手再摸,别把衣服弄脏了!”她摸着这柔软的布料,喜欢得不得了。

“不怕。”孟金玉笑了:“小娃娃体质没大人好,皮肤也嫩,特别怕细菌病菌,等出生之后还得再洗洗呢。”

可是江志鸿也和林莉一样,特别珍惜这小衣裳,生怕自己刚干过农活的手给摸脏了,飞快地跑去洗手。

回来之后,他将手擦得干干净净,与妻子一起,捧着衣裳,你一句我一句,期待着孩子的到来。

孟金玉望着他们,眼底浮现着笑意。

上一世,他们的女儿也是在父母的期待之下出生的。

只不过这一世,这个孩子会更加幸福。

因为,她的妈妈会陪伴着她长大,而她的爸爸,也不会意志消沉。

记忆觉醒,能看着家人、朋友们上一世不幸的命运被改写,真是让人觉得暖心。

“金玉,你还要不要用缝纫机?上回我听柚柚说你家还有别的布料,不如你多做几件这样的连体服,到时候去黑市转转。”林莉说。

江志鸿用责怪的眼神看了她一眼:“那可是黑市!你尽给人出馊主意!”

林莉不好意思地说:“我这不是看金玉的衣裳做得好,希望她多赚点钱嘛!金玉,你别听我瞎说,免得害了你……”

孟金玉笑了笑,但不由有些心痒痒。

前几天她上公社小学给孩子们报名,在路上听见两个领导模样的人说起,如今对投机倒把的整治似乎没这么重了,甚至偶尔上面还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她原本是想做小吃买卖,小吃得用车推,大张旗鼓地出门,就跟在脑门上刻着“快抓我”三个字差不多了,因此她第一时间就将去黑市挣钱给排除了。

但现在不一样,她卖的是衣裳。

尤其小婴儿的衣裳可以叠成小小一团,到时候揣在怀里,逃跑时还挺方便的……

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现在的人舍不舍得花这个钱。

在后世,母婴用品行业的利润特别大,大部分家庭都愿意给孩子们花钱,可现在不一样,不少孩子都是被拉扯着长大的,养得糙。

除非,她的卖价有足够的优势……

“金玉,这是三块钱的工钱,你拿着。”林莉从荷包里掏出钱。

“谢谢!”孟金玉欣喜道。

“你就别总跟我这么客气了。”林莉笑着,“两天时间,给我们做出了这么多小娃娃的衣裳,还帮我改了几件不方便在村里穿的碎花小裙,这是帮了我一个大忙,我得感谢你呢。”

孟金玉带着钱回家的时候,走路都带着风。

两辈子了,这是她第一次凭借自己的本事挣到钱!

她越走越快,嘴角咧得高高的,神清气爽的样子。

只是突然之间,余光一扫,她居然看见了周斯儒。

她微微拧眉。

算算时间,周斯儒也确实是在这个时候跟着新一批知青一起来的凤林村。

上辈子,姜果就是为了这个心术不正的知青记恨于她,这一世,也不知道他俩会不会又凑到一块儿去。

该栽的跟头,还是得栽,反正七十年代的凤林村民风淳朴,这么多双眼睛盯着,周斯儒也不至于真出格到做出什么让小姑娘吃亏的事,她只需要静观其变,把好最后一道关就行了。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的女儿,都不可能和这种人走到一起。

孟金玉冷冷地扫了周斯儒一眼,继续往家里赶。

终于到了家,她回屋,找出之前阮金国带来的饼干盒。

饼干早就让两只小馋猫吃完了,但盒子还保存得很好,她将钱压平整,放在里面,轻轻地盖上,脸上的激动之情几乎满溢。

再过几年,政策放开之后,这就是她做生意的本钱。

她得想办法多挣一些!

这样一想,孟金玉还是拿出了家里剩下的布料。

拼拼凑凑,应该能再做几件衣裳。

……

这两天,姜果在学校里交到了一个朋友,那是同村的赵桃红。

赵桃红很瘦,皮肤黑黑的,但她和姜果一样,很喜欢打扮自己,因此两个人就走得越来越近了。

今天一早,赵桃红来她家门口,说要和她一块儿上学去。

关系好归好,可在班级里不是总能碰见吗?

姜果打心眼里不想跟她一起走,可她哥说了,别让别人难堪。

于是,姜果只好同意了。

“果果,你跟我一起去上学,那你弟弟妹妹呢?”赵桃红跟在姜果身边,笑眯眯地问。

“我哥会送他们的。”姜果说,“不过我傍晚放学时,得和我弟弟妹妹一起。”

弟弟妹妹都搬出去了,一天也就只有上学放学路上才能见到,而且两只小团子揉着软软的,姜果喜欢跟他们待在一起。

赵桃红点点头,一只手挽住姜果的胳膊。

她俩走着走着,经过了知青点。

知青们要去上工了,打扮得讲究体面,一点都不像是要下地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