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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物自有一物降。

卫兆一时不禁感慨万千,这时,燕骥忽然出声:“卫兆。”

卫兆赶忙收起思绪,上前道:“属下在。”

燕骥转过身,沉声问:“女子都喜欢什么?”

“?”

没料到他会问出这样一个问题,卫兆顿时一噎,他的年岁比燕骥长了两岁,却也未曾尝过情爱滋味,也没讨过女子欢心,哪知道这些。

不过他没胆子说出来,脑中赶紧搜罗着宫里侍卫常送宫女的那些东西,踌躇道:“女子应多是喜欢胭脂水粉,首饰珠宝,或者名贵衣裳。”

闻言,燕骥沉吟片刻,忽地想起之前在京城时,她从头发丝精致到脚的模样,每次见他时,就算是穿着男装,她也会将衣裳的腰身改细些,露出盈盈一握的腰线来,招眼得很。自从来了宜州之后,她便不常穿那些华丽又繁琐的衣裙了,换成了更像平常人家的打扮,是怕追兵追来,太吸人眼球。

上次见她穿得那般招人,还是那晚她主动来他的房间。如蝉翼般轻薄飘渺的外纱被她抬手脱下,缓缓掉落在地上,如天边火红艳丽的晚霞。

也是那晚,她说,若是他出了这个门,她便永不再回头。

她说到做到了,他却没能做到。

思绪越飘越远,燕骥轻咳一声,压下心头涌起的复杂情绪,瞥了卫兆一眼,淡声道:“问你果然是白问。”

“”

胭脂水粉,衣服珠宝,若是只用这些就能换来真心,世上哪里还会有那么多失意的人。

卫兆一时语塞,又有点不服气,心里暗诽: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他皱起眉又仔细想了想,斟酌着道:“陛下,俗话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属下觉得,女子应当更看重送礼之人的心意。亲手做的物件总是比街上买来的更珍贵。女子心肠软,最容易被感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