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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严严实实地套在她身上,很是温暖。

她也确实穿得少。一件紧身的线衫打底,外面套一件皮夹克。她这一个月都在宛丘拍戏,宛丘那边的天气

比浅都要暖和一些。这样穿在宛丘无可厚非,可是在浅都就显得很单薄了。

来自一个不甚熟悉的男人的关怀,让她一时间很难适应。她僵硬地扯了扯嘴角,说:“谢谢。”

“不客气。”他抿嘴笑了笑,眉目平和,半开玩笑的口吻:“这是身为绅士应该做的。”

谢思依:“……”

如今这个男人自信,温和,妥帖,周全,让人根本挑不出毛病。谢思依再一次意识到他是变了,再也不是

当初那个见到她还会腼腆羞怯的大男孩了。

她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太子妃》剧组。他情绪激动,一张脸涨的通红,口齿不清地让她替他签

名。简直就是一个活脱脱见到偶像的脑残粉。

她捏着笔无从下手,有些为难,“我签哪儿?”

他掀起纯白t恤的一角,说:“签这儿。”

谢思依:“……”

她是个对粉丝很好的人,平时在机场若是一些其他地方偶遇粉丝,他们让她签名,她一般都不会驳回他们

的请求。

她捏着笔刷刷刷两下就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看着t恤衫上留下的那个龙飞凤舞的签名,他格外满足地笑了,笑得很是傻气。

一晃眼一年就过去了,而这个男人竟然成长得这么快。

一坐进车里便暖和了,谭暮及时地开了暖气,车里的温度快速上升。

“你知道我家的吧?”谢思依坐在后座轻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