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丫纠正他,“我不是咿呀,我叫刘依雅!”

一年半以前,刘映红和文家明闹起了离婚,双方闹得很难看。后来桃桃拜托傅教授给刘映红找了一份工作——在农大当清洁工,一个月十块钱,包一天三顿饭。

刚开始的时候,刘映红直接带着孩子们住在校外的一个公路桥下,用篷布胡乱遮了遮。后来被学校的领导发现,就想办法收拾了一间杂物房出来,安排刘映红母子四人住下,象征性的每个月收一块钱的房租。

就靠着这个,刘映红每天起早贪黑的工作,赚来一日三餐,母女四人分着吃……呃,三丫还小,所以是刘映红和大丫二丫一块儿分饭吃。

饭堂里的师傅们也可怜她,每次给她打饭都装得满满的……所以她和俩女儿是可以吃饱的。

刘映红还会打个时间差——每天早上当饭堂卖完早饭以后,她就把卖剩下的馒头全都买回来,切成片架油锅煎得表面焦脆、洒上盐末,味道好得不得了!外头脆脆的,里头却是蓬松的,香口又饱腹。

刘映红会带着大丫赶到学校外头的公共汽车站那儿,摆摊卖煎馒头块。

一个大馒头一分钱、被切成块,油煎以后洒了盐末,一个能卖三分钱。纯利能赚到一分五!十个馒头就能赚到一角五……刘映红通常每天都能卖完三十个,也就能挣到五角钱左右。

有时候她还得赶回去继续做清扫,就派大丫守着小摊继续卖油炸馒头。

除此之外,刘映红还会很小心的收拾学生们扔掉的垃圾。

但凡还有一丁点价值的,她都会收集起来,攒够了就拿去卖废品,一个月也能挣到两三块钱的……

这一点、那一点的累积起来,她一个月也能挣到二十块钱左右!倒也能让她和孩子们勉强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