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忍者兵提供。

这已经证明忍者兵保持蝙蝠耳的时间比蝙蝠侠更久,其次蝙蝠侠从未给自己的造型申请过专利,那么谁先申请谁就该得到这个造型的专利权。

那名专利审核员分明告诉默莱尔,只需要两天就能出结果,等了好久默莱尔都等不到短信联系。

然后默莱尔进入那专利审核员的房间,发现了被撕碎躺在垃圾桶里的专利申请文件。

当然了,审核员是哥谭人,无论喜不喜欢蝙蝠侠,那肯定都是向着蝙蝠侠的,重点不是蝙蝠侠,重点是哥谭的蝙蝠侠。

能让一个外乡人把蝙蝠侠的蝙蝠耳给申请了专利?

笑话,不少外边来哥谭旅游的都是为了见证传说中的黑暗骑士蝙蝠侠。

蝙蝠侠的周边卖的最好,蝙蝠侠打击过罪犯的地方是哥谭的热门景点。

因为蝙蝠侠,哥谭的gdp都上升了不少。

而蝙蝠耳是蝙蝠侠最明显的特征,如果蝙蝠侠不再使用蝙蝠耳,天哪,无法想象。

然而当忍者兵拎着专利审核员到桌前,然后将70的长刀扎进他面前的桌子里,入木5、6分后。

他就顾不着想蝙蝠侠了,麻溜的给默莱尔的专利申请审核通过,并送走了这尊瘟神。

忽略掉其中一些不太美妙、强迫专利审核员为他审核的过程,结局是美好的。

就像现在,默莱尔可以大大方方的向蝙蝠侠展示自己对蝙蝠耳的绝对所有权。

“现在,你顶着蝙蝠耳造型对我造成了产权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