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稚磨蹭地脱衣服,通过玻璃镜,偷偷盯着身后的沈时骁。他虽然身材纤细,但并没有疏于锻炼,留学时常常和朋友们去击剑馆玩,腹部肌肉薄薄的,形状匀称。

穿脱衣服时,背后两扇漂亮的蝴蝶骨轻轻展开。

沈时骁双眸微沉,干涩的喉咙滚动一下。待夏稚换好衣服,他向前迈了一步,与夏稚并排站在镜子前。

夏稚天生发色偏淡,带着浅浅的棕色,由于冬季静电反应频繁,脱毛衣时不慎将几缕头发微微撩起,显得懵懵的。

镜子里的两人身段优越,一件普通的白衬衫竟穿出高级感。

站在一起,莫名和谐。

沈时骁眉目变得温和,伸出手掌替他顺了顺头发,目光落在两人之间,“你很好看。”

夏稚:唔,确定不是衣服好看?

走出试衣间,不知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导购小姐姐看自己的眼神变了。

衬衣挑好,沈时骁并没有着急离开,反而继续挑选别的衣服,最后又一人挑了一件针织衫和大衣,都是同款式不同尺码。

刷卡时,夏稚大方地从口袋里掏出,瞧着那一串数字肉疼不已。

这么几件衣服六位数呜呜呜,他痛!

走出门店,他将银行卡还给沈时骁,“东西买完了,给你吧。”

呜呜呜,我不想要!拿走!

沈时骁看着他说:“你是我的合法伴侣,工资卡交给你很正常。”

夏稚悄摸摸反驳,这不是“协议”的么。

算啦算啦,反正他现在就是穷光蛋,以后发通告费后多给沈时骁买些礼物就好啦。

轿车又行驶30分钟,停在一家餐厅。这家餐厅的地理位置很不错,用餐时城中的标志性建筑一览无余。

夏稚很久以前来过几次。

“我在法国的同学昨天回国,他们想邀请你一起用餐。”

原来是这样。

夏稚轻声道:“我会好好表现的。”

沈时骁:“这些都是我的好朋友,之前我留学时,他们都有对象,常常调侃我,并向我炫耀他们的恋情。”

夏稚听完微微拧着眉:“那你的初恋那时候…?”

沈时骁:“那时他离开我了。”

“有点过分。”夏稚小声嘟囔,带着些义愤填膺,“在刚失恋的单身狗面前秀恩爱,是很不友好的!”

一抹意味深长地笑容抵达眼底,沈时骁低吟道:“嗯,所以我那时候心情不太好。”

夏稚微微叹口气,认真地停下脚步拍了拍沈时骁的肩膀,“我明白你的用意了。你让我来,是不是想故意气他们,也秀恩爱找回场子?”

沈时骁双眸撩起:“我没这么说。”

夏稚叹口气:“我懂,你不用多说,我会配合你的。”

霸总嘛,怎么能因为这种幼稚的小事斤斤计较呢?这不符合沈时骁一贯的行事作风。

但被秀恩爱虐到的单身狗,何辜!

隐秘的包厢中,几名谈吐不凡的金发混血男人正在聊天。

“听说骁的初恋找到了,今天特意带给我们看看。”

“难过的是,那个男孩儿好像不记得骁了,我们不要吓到他。”

推开包厢的门,夏稚轻轻挽起沈时骁的胳膊,与他并肩朝里走去。

包厢里的人看见他们后,纷纷站起身,激动地握住沈时骁的手,与他碰了碰肩膀,互相拥抱。

“骁,真是好久不见!”

夏稚站在一旁笑了笑,外国人果然情绪表达张扬,不过大家的中文是真不错。

这时,沈时骁轻轻握住夏稚的手,和大家说:“这是稚稚,我们刚结婚。”

朋友们鼓掌欢呼起来,忙上前夏稚打招呼,热情地邀请他入座。

趁着大家情绪高昂,夏稚趴到沈时骁耳边问:“哪个人是经常打趣你,在你面前秀恩爱的?”

沈时骁眼神望着对面蓝眼睛的男人,“就是他,lou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