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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管教下手还有点分寸,他一拳头会打的你飚血。”

“他个jb,去年放风的时候我对着美人墙撸管,给他一脚踢的昏死了三天。”

聂广想了想,又道:“你关进来不少天了吧?我给你一个忠告,日后肯定会有人过来带你去训话,你被叫走之后,宁可不说,也不能乱说,你要记住一句话,抗击从严,回家过年,坦白从宽,牢底坐穿。不过你也别太担心,你进来这么多天,都还没有开始提审,应该是有人给你疏通了。”

“不好说。”

有了话题,大家立马来了精神,其中有个犯人率先接茬,满脸忧虑道。

另外一个蝴蝶帮的弟兄,上前两步,对肖鹏道:“这位兄弟,广哥说的对,宁可不说,也不能乱说。不过态度还要放低调一点儿,等出去了想怎么高调都可以,虽然你不说,但他们会逼供的!”

说到这,他仿佛对刑讯逼供是痛心疾,叹了口气,“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61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40条等法律条文均有明确规定禁止刑讯逼供,但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仍普遍存在,这是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的。”

说到刑讯逼供,立马引来了很多犯人的共鸣。

“jb,岂止是刑讯逼供?简直就是故意伤害!”

聂广摇了摇头,道:“还是有不同的,刑讯逼供罪的行为人是以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为目的,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是以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这是两者最本质的区别。还有犯罪条件不同,本罪是行为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而伤害罪一般不是在特定条件下实施的,侵害对象也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既然是嫌疑人,就不是罪犯!”

有人不爽地打断。

聂广双手一摊,道“那你们有什么办法?就算人家要刑讯逼供又如何?我国刑事诉讼中没有确立无罪推定原则;更没有完善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现有的侦查监督体制本身不严密,导致侦查权的滥用,使的犯罪嫌疑人缺乏必要的与国家公权力相对抗的合理的制衡力;还有刑讯逼供的查证难,惩罚力度轻,有时甚至存在部门保护主义。这一切一切,都注定了刑讯逼供短时间内在中国绝对无法杜绝。”

显然,犯人们对刑讯逼供都是深恶痛绝的,一个个怫然不悦,各抒己见,甚至还有人在举证、旁征博引。

要知道这号里面有好几个蝴蝶帮的弟兄,他们其他的不懂,不过对于刑法,那绝对是耳熟能详,之前没有进入看守所的时候,黄中华就明确指示过大家要学习刑法,包括现在在看守所内,但凡有任何能够让他们学习法的知识,他们都会废寝忘食,孜孜不倦的,再没有人会比蝴蝶帮的弟兄还要懂得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我觉得吧,兄弟也不必太担心,大不了等下什么都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