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泽或许也没刻意去护着他这只兔子。

只是揪着黄毛狮子去校医院被人看到传开,任谁也不想惹着一匹健硕的狼。

说白了还是多管闲事呗。

雷锋嘛,季仔。

分明是一匹狼,却整天嬉皮笑脸嘴上没门,天天甩着尾巴跟他得瑟。

撸尾巴,撸你妈的尾巴。

像季泽这种生来就被人畏惧的物种,只凭着自己散发出的气味就可以震慑周围一干欺软怕硬的小混蛋。

啊…真让人羡慕。

沈初轻叹了口气,拿起桌上的切片面包,咬住一角出了家门。

清晨的淮城薄雾未散,沈初三两口吃完面包,插着兜往学校走。

他家距离学校不过一站路,走上十几分钟就到了。

只不过今天他走路的时候,抽空想了想季泽,于是那匹大尾巴狼就像有心灵感应似的,突然就窜到了他的身边。

“兔兄。”

沈初左肩被人从后一拍,紧接着右边伸出一条手臂。

骨节分明的手抓着一盒豆奶,递到了他的眼前。

“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