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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鳞大马哈鱼是群居性的鱼类,一般出现就是一批,这次出现的不多,是个小族群,大概两千条左右,争先恐后的在海洋深处游动,或者说,逃窜!

大马哈鱼味道鲜美,但它们没有与之相匹配的防御能力,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它们味道美、个头大、族群多,这样就成了海洋猎手们的首选目标。

每次大马哈鱼出现,都伴随着杀戮,这次就是一群由牛鲨和铰口鲨组成的鲨鱼群,大概二三十条,追踪在大马哈鱼后面狂吞大咽。

黄鳍鲔鱼也在猎食,它游动速度快,鲨鱼们要想捕食它,得靠出其不意的偷袭,若是常规状态下的捕捉,那和猎豹捕食羚羊几率差不多,不被甩出十公里算黄鳍鲔鱼当时不在状态。

被这么群杀手盯上,大马哈鱼只能亡命狂飙,恨不得请杰森·斯坦森开上奥迪r8来救命。

黄鳍鲔鱼混迹其中,它的速度比大马哈鱼快,所以想吃哪条吃哪条,那叫一个爽快。

秦时鸥看到这群银鳞大马哈鱼,自然就要送到自己渔场去,海神意识笼罩在鲨鱼身上,让它们统统滚蛋,然后再去驯服逃在最前的那些大马哈鱼,调转方向向着渔场游来。

正驱赶着大马哈鱼,虎子和豹子忽然爬了起来,小眼睛瞪得滚圆,大耳朵往后归拢,趴在车窗前紧紧盯着菜园的方向,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呜’声。

秦时鸥知道,正主儿来了。

他让黑鲔鱼在前面带路,自己则准备对付外面的家伙。

为了避免出什么意外,他还带了ar-15,这时候子弹都上膛了,保险打开,设置成三连发状态,然后等了四五分钟,一下子发动汽车点亮大灯,同时打开了车门。

车门一开,虎子和豹子就像是出膛的炮弹,呼啸一声就冲了出去。

秦时鸥抱着枪拿出战士出击的姿态,冲锋枪的枪托顶在箭头,脑袋略偏,眼睛、枪口和猎物三点一线,很有那么几分样子。

“gogogo!ove!ove!ove!”秦时鸥一边跑一边吼叫,就差鸣枪示警了。

几个刚跑到菜地的家伙吓坏了,怎么突然之间天亮了啊?怎么还有恶狗冲出来了啊?后面怪叫的那是什么怪物啊?

沙克说的一点不错,折腾菜苗的就是一窝刺猬,一大三小,估计是刺猬妈带着仨刺猬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