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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韶,你下来。”

“我不。”沈韶把叶城搂得更紧了:“叶大哥,小时候,我每天都是药啊药啊吃的我都快吐了,我那时觉得死了都比活着好。十三岁那年,我看到健身教练强壮的身体,我竟然有感觉了,那时我就明白我喜欢男人,可是一直以来,我都没有遇到能让我心动的人,直到遇到你,而且因为遇到你,让我庆幸活着真好。”

“我下面好难受啊,我是不是病了,病的要死了?”沈韶弓着背,分开腿夹着叶城的腰,他有点糊里糊涂的,连自己是bo起了都不知道。

叶城被沈韶的话弄得有些失神,居然轻而易举被沈韶推倒了,沈韶骑在他身上,神色迷离的哀求着:“如果我要死了,你就满足我吧,前面二十多年的日子过的就和白开水一样,你的出现就像在白开水里加了糖。”

叶城闻言,心沉了沉,他打听过,沈韶没有大病,但是体质的确很弱,所以他父母才会把他送出去,一来是远离斗争,无忧无虑的长大,二来也是为了享受更好的医疗条件。

沈韶喜欢吃甜食是因为他小时候吃过太多的药,虽然长大后,他身体好了许多,但还是养成了特别偏爱甜的习惯,他酒量小自然是因为很少喝酒,所以果汁酒就能干倒沈韶。

“别装了。”

沈韶的身体僵了僵。

“你没醉。”

醉了的人根本不会逻辑清晰的说那么多。

柔软的发丝垂在额前,纤长浓密的睫毛轻轻扇了扇,沈韶露出仓惶无助的表情,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你为什么不能答应我,就当哄哄我了,让我做个梦也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