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

是的, 吸血鬼。

在写过了玄幻修仙之后,宋白终于祸害到了奇幻。

古堡骑士, 剑与魔法, 那个时候正是所有网络文学发展火热的时候, 奇幻也不例外, 宋白被那些作者笔下天马行空的世界深深吸引。

不过轮到他自己动笔, 却只借了一个背景。

他写的是短篇,更像是哥特式的暗/黑/童/话。

主角,即老六是一个吸血鬼, 不同于以往那些爱情故事里,吸血鬼俊美优雅渊博绅士的固有印象,他设定的老六风流多情,痞气十足。

只要他愿意,可以扮成最底层卖力气的小工,跟妓院里的妓/女暗通款曲,也可以穿戴整齐,在觥筹交错的酒会上与贵族小姐优雅共舞。

他有英俊迷人的脸庞,有耗费不完的时间。

他风流,肆意,做所有自己想做的事,不迟疑不犹豫。

他不愿意跟同类一样永远躲在不为人知的古堡里,他周游世界,欣赏美景,享受每一分每一秒。

更享受纯洁美丽的爱情,不分男女。

深情却又多情。

充分阐释了什么叫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是的,咳,这样一个永远在恋爱中的大龄青年,他还是个处男。

宋白当时是这样想的,我自己都还是个单身,凭什么你风流快活,有恋爱谈就不错了,还想得寸进尺想夜夜笙歌,想得美!

于是老六就成了一个三百多岁的老处男。

不过想想是非五百多岁连恋爱都没谈过,他已经算占了大便宜了。

这样的老六本来是风流快活到永远的,换到男频完全可以来一段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大和谐,结果到了他笔下,就成了虐文主角。

老六虽然风流快活,但他是吸血鬼,不能见光,白天永远只能躲在暗处,再美味的美食他也品尝不到,只能喝血,再纯美的爱情也不会叫他心动半分,吸血鬼本身就是一具尸体,心早就死了,又如何跳动。

他的深情他的多情只是他展露出来的模样。

然而恋爱谈得越多,他就越空虚,越向往真正的爱情,想知道什么叫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