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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伸手去拦马车,马车夫停下了,但是在看到她的面容的那一刻,马上又驾驶着马车很快离开。

路人的奔跑和车夫的离开使克洛莉斯的心里充满了不好的预感,她加快步子,奔跑着向俱乐部的方向。

没过多久,有两个人从后方跃上来,将她扑到了地上,掰住她的手,给她戴上了一副手铐。

“不准动!”来人喝道,克洛莉斯顺着他们的鞋子向上看,擒住她的人是两名警探,还有两名警探举着枪对着她。

警探们确认了一下,是通缉令上的克洛莉斯·达西,一点儿错都没有。

如果苏格兰场的警探没有闲到乱抓人的地步,那么她一定是犯了什么事才会被警探追捕。克洛莉斯深呼吸一口气,问:“我犯了什么错?”

回答她问题的警探中气十足:“故意杀人,你涉嫌杀害了《伦敦晨报》的主编麦克斯·劳伦先生后畏罪潜逃。”

克洛莉斯闭上了眼睛,在被警探带走的这一段时间里她一言不发,她被冤枉了,但对着这堆警探喊冤一点儿用都没有,只是浪费精力。

在克洛莉斯没有正式认罪之前,她还只是嫌疑犯,还得接受审讯。

“我没有杀害劳伦先生。”克洛莉斯见到审讯官的第一句话便是如此。

审讯官听多了这样的话,有哪个杀人犯一上来就会认罪呢,要都是这么简单,他的工作又有什么意义?

审讯官是认识克洛莉斯的,从她到达伦敦那一刻起,可是实实在在闹出了好几桩大新闻,她与博格先生的桃色绯闻刚过去没多久,又给伦敦的市民们送来了一桩新闻,也不知道该说她是为伦敦市民考虑还是为伦敦的新闻着想。

对待这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绝对不能好言好语,审讯官料定克洛莉斯经不住吓,语气凶狠:“证据确凿,你不要狡辩!”

“怎么就证据确凿了?”

“据艾琳·莫里亚蒂称,她亲眼看到你杀人逃跑。”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