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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口气一直憋着,钱始终没收,私了没成功,上了法庭,未成年保护法的加持下,少年犯被判两年,赔偿金少之又少。

这么些年过来,老父亲也说不好是后悔还是没后悔过,他只是跟义工小姐说,要是再发生一次,他还是不会要那笔钱。人活着,不蒸馒头争口气。

以这口气为线索,郑谦益找到当初劝这家人收下这笔钱的警察。老先生已经退休了,比起每日奔波于求生的一家,他还是认识国民良心的脸的。

郑谦益就是以自己的身份上门,坦率的表示自己想要调查当年的案件,以寻求对方的帮助。

见这位之前,郑谦益去了解过他,同僚们对他的评价都不错,当初跟进此案的检察官如今已经升到了厅级,他带着郑谦益去见那位老先生的。

一翻走访下来,郑谦益基本能确定此案不涉及违规操作,比如金家人贿赂警方或者检方。

这点从判决就能看出来,当年不满十六周岁的金明朝被判两年,在少年犯里属于重判,检方必然是从重申报的。

当年的检察官已经记不太清这个案子了,已经退休的老警察却还有些印象,在小城市里这属于大案级别的了,还是未成年犯罪。再度翻出卷宗,老警察隐约能回忆起一点值得郑谦益关注的信息。

比如有个小姑娘曾经改过口供,一开始她说的是回家的路上看过那两人一起去了巷子里,后来又说没看清楚。

当年小姑娘改口供一度给调查造成麻烦,那个年代又是小城,路边的监控有跟没有差不多,如果无法证实伤人者就是金明朝,后续定罪就没那么容易。

好在通过走访,警方找到了一位便利店的老板的口供支撑,小姑娘的口供反倒不是那么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