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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边就卡在这了,我也不好说,当事人都不承认,我说什么?什么都说不了,只能看他们僵着。要我讲,真说开了,反倒好解决,给钱了事。”

换句话说,警察姐姐在面对报警人时是站在老先生那一家的,但私下她个人支持金春香要钱。

一来“动手动脚”不可能是金春香自愿的,老头都八十了,她得多想不开找这么个男人?

二来,这事儿金春香也没办法上告,更求不来一个公道,那拿点“赔偿金”不就是理所当然的么。

不论是早年郑律师精通的法律条文还是郑记者坚持的公理正义,在这种狗屁倒灶的事上都没什么用。

过往郑谦益那些已经快刷到满点的技能,碰上这种没办法讲道理的事,只能变身菜鸡,从头开始。

既然找到了关键节点,事情就好解决了,这是郑谦益去跟金春香阿姨沟通前的想法。

等她真正去沟通了,才确定自己是个菜鸡,老阿姨很难沟通,根本就不信任她,能沟通个啥?

碰上不信任自己的人怎么办?没办法,只能用水磨的功夫,慢慢耗着。

换了以前,郑谦益可能会把利弊摊开,用言语诱导也好,装强势自己拍板也罢,都会架着金阿姨去跟那老头一家,当面锣对面鼓的讲清楚。你们犯了事,要不然给钱,要不然我们就往大了闹,看谁更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