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双手挡在胸前,比了一个“x”,“我还年轻,我不想上班。”

他用卸妆巾擦掉脸上的粉底,嘴唇上还残留些许粉色的唇彩。我伸手揉了揉他的嘴唇,和他对上眼神,突然揪住他的领口踮脚亲上去。

美色误人,下次亲他我要记得穿高跟鞋,不然有点吃亏。

我抹去他嘴唇上染花的唇蜜,轻佻地拍拍他的侧脸,“不过,要是你哄得我开心了,我也可以给你当助理,在你批文件的时候躺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打游戏。”

这句是用来哄有十块腹肌的男朋友的鬼话。上班是不可能上班的,只有偶尔兼职维持生活的样子。

我天降到岗,慈善总会里有不少人有意见。奈何他们都没有我和我男朋友有钱,这些意见统统被我无情镇压下来。

佩珀不信我的说辞,她的态度非常悲观,仿佛我下一秒就要被大魔王布鲁西抓去办公室连批三天文件。

斯塔克曾经的私人助理在给男朋友打工这件事上很有经验,她在电话里唠唠叨叨。

“最开始,你只是当他的私人助理,为他打理工作上的事。有一天你就会发现,你正在负责他的生活。然后他会感谢你,给你升职,让你当ceo,把公司全都丢给你管。这就是男人们的阴谋。”

血泪的教训。我同情道,“你刚约会结束,就去加班了吗?”

“我会很快完成的。”佩珀自我安慰道。

前车之鉴摆在面前,我敬畏道,“你真是辛苦了,宝贝。”

和她说这话时我正准备离开第十区慈善点。光头和其他员工早就下班了,只有我留下来查账。

我抬头望了眼外面的天色,夜深了,我决定叫辆的士回家,不挑战哥谭夜晚的安全系数。

我退回到门里,合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