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着工作几天,我仿佛又回到了上辈子朝七晚八的打工生活。连带我的社畜生物钟都自动恢复,掐准时间把我叫醒。

我不情不愿地在枕边摸索了一阵,翻出手机。

上午八点十二分,时间充裕,我还能在床上赖一会儿。

想到这里,我又缩进被子。一个脑袋埋进我的头发里,含含糊糊地嘟囔,“太早了。”

“睡吧。”我拍拍他搂在我腰上的手。

布鲁斯语义不明地哼了几声,眼看又要睡过去。我的手机震动几下,弹出一条消息。

上次马戏团见面后,我就和珍妮特互换了电话号码,互关了推特账号。就在刚刚,珍妮特发消息问我要不要去他们家玩。

考虑到理查德和提姆年龄差不算太大,让理查德认识一些新的小伙伴正好能转移他的注意力。我打算问问理查德,他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德雷克庄园做客。

为了不显得我很厚此薄彼,我戳戳布鲁斯,“珍妮特邀请我去做客,我想把理查德带去,你要不要一起?”

背后的人像是睡死过去,时隔很久才发出一声迷茫的问语,“谁是珍妮特?”

“你的邻居。”

我就不指望忙碌的韦恩大少爷能屈尊降贵记住邻居的名字了,但怎么说也是一个周前和自己聊过天的人。

这都能忘记,我只能理解他早起低血糖,脑子不太好使。

“所以你去不去?”我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