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不宜久留,朱小腰说话里总带着慵懒,却不是在此时会拖泥带水的性子。

她足下一点,先前用来在赵画四的背心扎了一刀的匕首已经缩了回去,再一踏,她便已经纵着轻功离开了。

时年也没打算在此地久留,她抹了抹脸上被微雨淋出的痕迹,走了与朱小腰相反的方向离开。

但其实两人各自绕了个弯后的行路方向都是一致的——京城。

“就是有点可惜,我发现我没什么坐骑的缘分。”时年念叨了一句。

之前在大沙漠里的时候,她放走了只骆驼,后来长孙红的沙漠鹰舟,多少还是让她有那么点觊觎的,可惜那控鹰的手法掌握在长孙红的手里,对方更是已经殒命大漠。现下,距离京城还有这么几十里地,她却没法回到客栈去取自己那匹驽马。

刑部总捕朱月明看起来像是个混日子的老好人,时年倒没敢小看他。

真要是个寻常人,怎么会提前算准楚河镇这里会起冲突。

万一这人较真起来,非要查出狗道人的死因,到时候将客栈里返回去的人再一个个盘查过去,她也实在不好藏。

“徒步就徒步吧,起码安全。”时年叹了口气,觉得淋雨不大舒服,干脆拿出镜子当做了额前挡雨的器具,换来镜子骂骂咧咧的抗议。

可惜他的抗议没什么用,毕竟他现在还得担心时年在这明显整体武力值要比原本的世界高出一截的地方,别太能作死了,到时候是一起倒霉,虽然她这一张巧嘴和一个好用的脑子,又已经成功实践了一番把人忽悠瘸了是什么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