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媛媛不是原主,当场当着继母还有来吃饭的未来大嫂,以及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们的面,写了一张声明,让在场的全部签字。

是以亲爹的口气写的,就是自愿不要原主抚养,为什么放弃原主抚养,理由也写的明明白白。

在许媛媛的厉目瞪视下,所有人害怕的签下了他们的名字。

不签不行,看那样子就要闹腾开来。

前世可没有这一遭。

原主下乡以后,亲爹还去信给原主,让她过年给家里寄鱼寄肉。

知青生活对于城里长大的孩子是很苦,但每年过年的时候,都用肉发,虽然是扣工分的,可也有的发啊,除非是你自愿不要的,那可以不扣你的工分。

许多知青自己不舍得吃,或者吃一点点尝味道,给家里寄去,做成腊肉寄回去。

原主顾及到亲哥,每年都从嘴巴里节省下来鱼肉,给家里寄回去。

前世,原主一直忍着没有找对象结婚,在第一批高考时,就险险过关,考上了一所普通大学。

按说日子慢慢的该好过的,可是原主性子软弱,一直被亲爸几句话就哄的心软,拿钱贴补家里。

结婚了还贴补娘家,与丈夫的关系也没有维持好,结婚没有几年就被离婚。

离婚也就罢了,原主离婚以后,因为房子的原因,想暂时回娘家过度三个月,可就三个月,娘家不愿意也就罢了。

娘家亲爸看着同父异母的弟弟弟媳们扔她的行李,还说她的风凉话,一言不发,冷眼旁观,在原主走的时候,她亲耳听见亲爸说,“离婚了还好意思回娘家,真是丢人现眼。”

听听,说的什么话。

原主从娘家出去以后,一辈子再也没有回过娘家。

没想到死了以后,居然能重来一次。原主不想再下一次乡,才有了许媛媛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