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证明?

当然是花钱。

要比薛梓暮家花得更多,多得多才行!

而对于薛梓暮的粉丝来说,她们当然不会相信这种抢夺队长的说法,她们坚信薛梓暮足够强大,足够当这个队长!

但是,在雪家的追逐下,暮家也不能停滞不前。她们的偶像已经成为了队长,她们不能给暮暮丢脸!

怎样才是不丢脸?

当然要靠操销量、买杂志、买专辑。

靠花钱!

一个队长瓜,就可以逼迫两家纷纷咬牙花钱,还得不输给对方才行。

这就是在内娱畸形的偶像经济下,衍生出来的种种畸形的现象。

粉丝们未必不知道其中的问题;但是在这个时代,在偶像被公司捏在手心,在粉丝无法改变这个局面的情况下,为了她们的偶像,为了心中的爱,她们只能选择掏钱,并且抱着十分卑微的念头:

如果,她们花的钱够多,证明自己的购买力以及带来的经济效益,那么经纪公司,乃至于可以给资源的金主公司,说不定就愿意捧她们的偶像了呢?

至少对于薛梓暮和谭映雪两家的粉丝来说,她们就是这么想的。

因为ht彻彻底底就是在nt娱乐掌控之中的团体。

如果是《英姿少年》《天生偶像》这样选秀综艺出来的限定团,没两年就解散了,那么粉丝们的心态又会不太一样——就算情况再差,也可以安慰自己,等解散了回原公司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