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果然是最会享受的生物。”菲尼克斯趴在按摩床上,感受着按摩师手法轻柔的按捏,忍不住感叹道。

“人活着就是为了享受,不然不是白白浪费在人世走一遭。”倚坐在一旁的扶手椅上的穿着红色旗袍的女子说。

“我喜欢你这种态度。”菲尼克斯说,“云,你们那儿的人都是这样想的吗?”

“这倒不是,我们那儿人那么多,怎么可能都一个想法。”云站起来,晃着手里的红酒杯,慢悠悠的往外走,“好好把你这一身的风尘弄干净吧。”

等菲尼克斯穿戴好出来时,沙发上除了云还多出来一个金发男子。

“哈喽,菲尼克斯,好久不见。”金发的男人先和菲尼克斯打了招呼。

“是好久不见了,弗洛斯。”菲尼克斯挑了离他们最远的沙发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桌上的酒。

弗洛斯是一个吸血鬼,云是个会‘道术’的人类,他们是一对恋人。菲尼克斯与这两人的相遇源自于大醋缸弗洛斯的离家出走,云有个非常宠爱的师弟,有时候会来跟云探讨‘道术’的问题,这涉及弗洛斯无法插足的领域,觉得被忽视了的弗洛斯留书一封离家出走,并威胁云自己要去找寻第二春。结果弗洛斯找到的第二春就是菲尼克斯,云追过来时,刚好看到弗洛斯正在勾搭一个气质优雅、容貌英俊的银发青年,二话不说就是一顿揍——揍弗洛斯,然后云拎着被打断腿的弗洛斯给菲尼克斯道歉。从此,菲尼克斯便多了两个在伦敦定居的朋友。

“听云说你刚回来的时候简直像个野人?”弗洛斯揽着怀里的恋人笑着说,“你为什么不用你的黑袍子把自己裹起来,至少人会干干净净的。”

“需要我再次说明吗,那是魔法袍不是雨衣。”菲尼克斯说。

“好吧好吧,你那宝贝的包罗万象的魔法袍。”弗洛斯嘟囔着。一旁的云摸了摸他的头发,端起桌上的红酒,喂了他一口。

“菲尼克斯,你这次打算停下多久?”弗洛斯咽下口中的红色液体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