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作也具是灵气,和这位诗人以前的充满匠气的毫无情感的诗作截然不同。

诗人本是不带希望地将这首诗投给了郡的先驱报,谁曾想不仅一投就中,而且诗作还广为流传,为伦敦众人所称道不已。

诗人凭借一首诗一举成名,继续游览各地。不过这次,却是每到一地,就有人盛情款待,完全不同于以往边打工边旅游的穷游生活了。

诗人此后每年都会来到米尔科特寻找灵感。并且不论他走到哪个地方,都对米尔科特盛赞有佳,称米尔科特是他的第二故乡。

诗作传到伦敦,让很多人对诗中描述的米尔科特的修仙特色颇为好奇。由此,诗人的成名,顺带将埃文斯的修仙小说引向了这个国家的首都。

当然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圣诞已过,埃文斯和贝都因约好的巴思之行马上就要开始了。

埃文斯马上就要见到那位神秘的银行行长诺兰女士了。

但在此之前,还要把一些事情给完结。

首先是修仙小说的存稿,埃文斯加急写了些,先行寄去了一周杂谈,应该是够的。

其次是简·爱的情绪卡,债务现在已经还清。这也代表着,埃文斯现在对恐惧的理解又深入了几分。

然后就是寄信给奥斯汀,告诉她之后的一段时间将要去往巴思,可能收不到回信的事情。

现在埃文斯已经和奥斯汀成为了很要好的笔友了,他从奥斯汀那里学到了很多写作心得,了解到了很多这个时代的风俗人情。

最后,那就是罗切斯特的复仇小说,即将交稿了。

那个小说,埃文斯最后还是没有写得超过十万字,最后定在了九万字。

一是小说节奏快,情节也不太复杂,埃文斯文笔也很简练,笔力强;

二是,考虑到这个时代的识字率,写大部头看得人会相对少些,而且字少就方便印成小册子传播。

君不见那些什么纲领之类的东西,最初的形态可都是小册子。既然是要作为武器来使用,那短些简练些,自然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