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千夫所指,无疾而终,此笔杀人,丝毫不见血。

当初夫子就用它诛杀了一位几乎堪比诸子级数的人物,使儒家之道,推行于世。

李志常没有立即到庐州,而是慢慢悠悠,走过去。

拜访人这种事,需要心情合适,才适合去。

古人有乘兴而来,兴尽而返,他觉得他的兴致现在并不高。

他虽然是走,速度也够快了。

不过一日,已经到了现在的南夏都城——凉都。

自北方异族侵入,大河以北的地方,都已经沦陷,大河以南却守了下来。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大夏到底有几百年积累,加上儒家和佛道两门虽然扯皮,也不会让中洲尽数沦陷。

两家的力量加起来,即使七大妖圣,纵横千山万水,加上北方魔宗的实力,也只能维持个僵局。

要不是黑山老妖的威胁太大,光洛秋白一个人,就可以让北方魔宗老老实实。

洛秋白可是道门千年以来,第一杀神,即使后起之秀,太阿杀剑青青,名头和战绩尚且逊色洛秋白年轻之时不少。

今天是个好日子,满城之中张灯结彩。

原来今天是公主出嫁的时候,恰好那位公主还跟李志常有一面之缘,那就是原来的紫凰郡主。

紫凰郡主的父亲——太子终于登上了皇位,因此她自然也成了尊贵的公主。

十年过去,紫凰公主可谓成了老姑娘,不过谁让她是皇家的公主,别说二十多岁,即使三十多岁,也不会嫁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