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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松的经营,轻松的税收,严格的管理,沉重的惩罚。

这就是这套商律的核心所在。

这套新商律草案,李斯足足看了五天,然后也没有组织法家门徒进行审阅,只字未改便再次递呈皇帝。

被陈旭用东方道四亿的投资逼到死角,李斯不得不答应这个旷世巨赌。

如今既然已经承认失败,那不得不吞下这个苦果。

既然陈旭费时两个月时间将这套商律审编修订完毕,而且还是大张旗鼓广邀天下名士参与,因此里面的各款条令必然已经深思熟虑甚至是反复斟酌修改无数遍。

改是不可能改了,李斯自己感觉也无从下手去改,因为这种全新的法律审编方式已经超越了他对于法律的认知范围,完全是一种大开眼界似的经过和结果。

而且即便是能改,李斯也不会去动一个字。

这是失败必须承受的代价。

作为一个浸淫官场近三十年的官僚,一步一步从一个小吏爬到如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李斯深刻明白官场的规矩。

一旦他再次针对陈旭的新商律提出不同的看法而要坚持修改,必然会被满朝文武甚至天下百姓看低,由此必然会被无数人鄙视和唾弃。

在这个把名声看得比性命还重要的时代,一旦名声受损名望很快也要一落千丈。

李斯最近已经感觉到了这种清晰的苗头。

他一场大病之后活过来,朝堂的风向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陈旭的声望更大,他已经知道有一些官员在提请皇帝用陈旭代替他的左相职务执掌中书省,其中不乏重量级的侯爵公卿,甚至还包括少府令赵威。

而对于自己这场差点儿夺命的重病,李斯已经对陈旭产生了深深的忌惮甚至是憎恨,但同时又感觉到一股灵魂寒彻的恐惧。

虽然他眼下还无法知道那种神秘而霸道的药水的真正来历,也不知道陈旭是否察觉到了李归的身份,但这件事毕竟是他自己贪图欢愉才得到的惩罚和结果,如果在这件事上继续阻挠,说不定会换来陈旭更加疯狂的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