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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斯克利夫心底忽然萌生出一种前未所有的、强烈的想要活下去的欲望。他渴望生命,他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生命的延续。

“我只是不愿意看见她伤心。”威尔逊说,神情颓然。自从希斯克利夫挑明身份起,他就知道玛丽已经永远离自己远去。只是他不甘心,所以还想要负隅顽抗。

在希斯克利夫面前,兰迪·威尔逊感到自卑又自豪。

希斯克利夫是伦敦战场的“战神”,他在用自己的生命保卫他们的家园,没有女孩儿不会为“战神”这两个字心动。而他只是一个军医,在希斯克利夫面前,他那点三角猫的功夫更像是儿童相扑。

但是他又受过高等教育,出身世家,祖上三代都是喝下午茶看报纸的绅士。他懂得如何搭配衬衫和领带,也知道如何尊重一位女士。

而希斯克利夫,没有人知道他在入狱之前是干什么的,甚至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自己的家在哪里。对待不喜欢的人如敝履,丝毫不讲情面。他还是一个商人,而且是被众人唾弃的奸商。

这样一想,威尔逊又有了自信。他觉得自己和希斯克利夫比起来也并不是一无是处。

“玛丽她很聪明。”希斯克利夫站在办公桌前面,低头俯视着威尔逊,他的脖子上有一道五厘米长伤疤,假如当初那把刀再偏一点,他现在就和他的大多数战友一样,永远沉眠在地下。

“她只属于她自己。”

玛丽望着凳子上那块陈旧但是制造精良的怀表有点发愣,这是希斯克利夫刚刚落下的。她本来打算去病房的时候顺道还给他,但大概是年久失修,她刚一拿起那块怀表,表盖就自己开了。

然后她就看见了里面那张精致的、小巧的女子画像。玛丽记得这个女孩儿。她在内瑟菲尔德庄园那间属于希斯克利夫的画室里,以及贝尔庄园的豪华壁炉上方,都见过这个女孩的画像。

和前两次见面时一样,女孩儿有着金色的长发和蓝色的眼睛,好看极了。怀表的背面用好看的花体字刻着一个名字:凯瑟琳·恩肖。

不用猜都知道它是这个金发女孩的名字。

玛丽从来不知道她究竟是谁,但是现在大概也能猜个七七八八。她不会是希斯克利夫的姐妹或者别的什么家人,因为他们的长相相差太远。

女孩儿是典型的白人长相,而希斯克利夫,虽然没有人知道他来自哪里,父母是什么人,但是从相貌上来看,他多少和吉普赛人有一点关系——虽然玛丽不曾在他身上看出什么音乐天赋。

女孩儿——凯瑟琳·恩肖,只可能是希斯克利夫的情人,或者说是心上人。